山西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(2021-2025年)实施方案的通知

关于印发山西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(2021-2025年)

实施方案的通知

晋人社厅﹝2021﹞24号

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工业和信息化局、财政局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交通运输局、卫生健康委、应急管理局、总工会,省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:

为切实做好我省“十四五”时期工伤预防工作,根据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应急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(2021-2025年)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20〕90号)精神,我们制定了《山西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(2021-2025年)实施方案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
2021年6月4日

山西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

(2021-2025年)实施方案

一、总体要求

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深入推进“三零”单位创建,进一步完善“预防、康复、补偿”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,把工伤预防作为工伤保险优先事项,切实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,促进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,为我省“十四五”转型出雏形和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提供良好安全保障。

二、工作目标

(一)工伤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。紧盯危险化学品、煤矿、非煤矿山、建筑施工(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,下同)、交通运输、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(以下简称“重点行业”)开展工伤预防工作,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5年均降低20%。

(二)尘肺病等职业病发生率持续下降。煤矿、非煤矿山、冶金、建材等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(以下简称“涉尘行业”)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,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,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持续下降。

(三)实现工伤预防培训全覆盖。重点行业及涉尘行业用人单位的重点岗位人员工伤预防培训率达100%,用人单位和职工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,实现从“要我预防”到“我要预防”“我会预防”的转变。

三、责任分解

(一)重点行业。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及宣传培训工作职责分工:危险化学品、煤矿、非煤矿山、机械制造四个行业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;建筑施工行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,交通运输行业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。

(二)涉尘行业。涉尘行业的尘肺病预防及宣传培训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。

四、主要任务

(一)牢固树立预防优先的工作理念。深入贯彻落实“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”的重要精神,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,把减少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作为工伤预防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,防范在前、未雨绸缪,把各类安全生产隐患、工伤事故苗头化解在源头和萌芽状态,牢牢掌握工伤预防主动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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